建设工程项目实行进场交易和公开招投标制度是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我区的建设市场总体上是在受控的环境下有序地发展着,1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基本实现了进场交易和公开招投标。但是,随着该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少数单位为了本地或部门的局部利益,规避进场交易和公开招投标,将工程分几次立项后变成100万以下的小型工程。为此,区建委、区监委于去年7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100万以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从一年多的执行情况看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为确保1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建设部、监察部和国家计委关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就1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
100万元以下工程的范围
1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是指20~100万元土建、市政、装饰、装修、绿化、水利、市政
配套(包括煤气、给水、排水等)的项目。凡属区、镇二级政府财政性投资的项目;国有或国有控股投资的项目;村级集体以上和集体控股投资的项目均属施工招投标的范围。
二、
招投标形式
上述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必须全部进入区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进行招投标。方式可以进行公开招投标,也可有采用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时施工企业应有相应的资质且不得少于3家。
三、
决策和操作程序
1、决策。1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的决策应纳入“三重一大”议事内容,按照民主集中制后原则,由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立项报建。决定建设工程项目后,必须进行立项,并按有规定向区招标办报建,办理相关手续。
3、进行工程招投标。100万元以下工程招标时间缩短为10天内完成,其中委托招投标代理为3天(建设单位委托招投标代理中介机构办妥招标事宜,即:进行预算编制、确定参考造价、起草招标文件等);发标到回标(开标)为7天。
4、评标。100万元以下工程的评标一般由5人组成,评标小组人员由建设单位和专家库中随即抽取产生,建设单位的人员不得超过评标人员的三分之一。
5、发放中标通知书。工程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放中标通知书。
6、签订施工正式合同和廉政协议。
7、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安监等其他相关手续。
四、
健全资料、落实责任
100万元以下工程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登记表;
施工合同;廉政协议;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情况登记表;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法人证明其他有关资料。上述资料须报各镇、委办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备案。同时,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都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落实责任。
五、
加强组织领导和审计监察
各镇
、工业园区和有关委办局都应成立建设工程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领导、
纪检监察、财务内审和相关部门组成。统一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要把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列入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工程完工后要组织力量进行审计。纪检监察要国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监察委员会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