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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鼎鸿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新建二期厂房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鼎鸿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上海鼎鸿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新建二期厂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文本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发改委、规划局、房地局、环保局、安监局、水务局、防雷办、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卫生监督所、青浦供电分公司等相关部门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2、该项目位于青浦区金泽镇,西、北面均临河道,南临徐李路,东临工业二路。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23583平方米(以房地部门实测为准);二期总建筑面积15840平方米,其中木工车间(1)建筑面积2760平方米,木工车间(2)建筑面积2760平方米,木工车间(3)建筑面积2760平方米,包装车间建筑面积4780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宿舍楼建筑面积1730平方米;项目概算投资21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50万元,设备投资35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3、项目环评已建区环保局审批,请严格按环评审批意见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4、进一步核准各建筑物间距并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疏散设计、防火分隔、消火栓设计、防排烟设施等应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包装车间涉及木器加工贴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水泵房设计应进一步明确,泵应有不间断动力供应,并按规范核算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5、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按职业卫生危害预评价报告要求进行落实;职工生活辅助设施应结合一期统一考虑。
6、防雷设计作进一步补充,对建筑物、设备实行有效的技术防护。
7、厂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按规范并结合一期情况合理布置。
8、供电设计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并报区供电公司审核。
9、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宿舍楼、办公楼按规范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并办理建筑节能备案手续。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在办妥各项建设手续后,再组织实施。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00八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