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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4303000-2008-021 关于上海金佑盛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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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金佑盛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金佑盛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上海金佑盛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文本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发改委、规划局、房地局、环保局、安监局、防雷办、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卫生监督所、青浦供电分公司等相关部门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2、该项目位于青浦白鹤镇工业园区内,东至鹤辉路,南至卡曼公司,西至成世公司,北至鹤泰路。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12898平方米(以房地部门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11753平方米,其中车间建筑面积11624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36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93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205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56万元,设备投资500万元,土地投资300万元,其他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3、该项目环评已建区环保局审批,请严格按环评审批意见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4、进一步核准各建筑物防火间距,钢结构构件应按规定采取防火措施;消防给水、防排烟设施、疏散设计应按规范作进一步优化、调整。

5、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按职业卫生危害预评价报告要求进行落实;职工生活辅助设施应按规定予以设置。

6、生产所需的乙炔瓶、氧气瓶应按安全生产监察规范分开存放。

7、防雷设计作进一步完善,对建筑物、设备实行有效的技术防护。

8、供电采用10KV高压供电,再作进一步优化,并报区供电分公司审核。

9、厂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应按规范并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合理布置。

10、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在办妥各项建设手续后,再组织实施。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00八年三月十一日